驾校教练不仅要教学员驾驶技术和交通法规,自己更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,以身作则。然而浙江省温州市乐清一名教练在学员通过路考的庆功宴后,酒后驾驶,被交警查获。日前,乐清法院一审判决该教练犯危险驾驶罪,判处拘役一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。


谷某,温州乐清大荆人,为温岭某驾校的教练员。今年9月17日下午,谷某所教的5名学生路考全部通过,谷某和学生们非常兴奋,相约晚上一同吃饭庆祝。


谷某在酒宴上喝了二两白酒,庆功宴后,考虑到学生没有车,回去不方便,喝了酒的谷某没有多想,抱着侥幸的心态,就提出要将学生送回家。


谷某开着教练车送完学生后,独自一人返回,从乐清市雁荡镇泽前村开往雁荡镇岭头村方向,途经乐清市雁荡镇旅游集散中心路段时,正好遇到交警设卡检查车辆。

谷某向暗卡点开去降低车速试图躲开交警,正准备掉头时,设卡的交警察觉,马上示意谷某赶紧停下,车窗摇下之后,从车里闻到一股浓烈的酒精味,交警认为有酒驾嫌疑。经过呼气式酒精测验,显示谷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53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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